活动主题

第一食品消费50立减25!

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使用支付宝钱包选择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在上海地区“第一食品”门店买单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享单笔消费满50元立减25元优惠。

注:每人活动期内限享受一次优惠哦!

参与门店 区域 门店地址
第一食品(浦东张杨路店) 浦东新区 张杨路579号一楼A08室、二楼B08室、三楼C01室
第一食品(南京东路旗舰店) 黄浦区 南京东路720号
第一食品(黄浦贵州路店) 黄浦区 贵州路85号底层
第一食品(杨浦万达店) 杨浦区 邯郸路600号一、二、四楼
第一食品(嘉定江桥店) 嘉定区 金沙江西路1063号一楼
第一食品(普陀中环百联店) 普陀区 真光路1288号B-1F-10
第一食品(松江店) 松江区 中山中路71号1层
第一食品(浦东高行店) 浦东新区 东靖路1881号124、125室
第一食品(徐汇梅陇店) 徐汇区 梅陇路255号3楼
第一食品(宝山大华店) 宝山区 大华一路198号103室、105室-107室、201-203室
第一食品(宝山万达店) 宝山区 一二八纪念路936号1层
第一食品(奉贤南桥店) 奉贤区 南桥镇百齐路288号1层

活动细则

  • 1、 本活动卡种为上海农商银行发行的个人信用卡。活动立减商户仅限上海地区“第一食品”线下门店内商户参加。
  • 2、 客户需使用支付宝钱包9.0及以上版本,在支付宝钱包“付款”页面右上方支付设置将我行信用卡设置为“默认付款”后,进行扫码支付方可享受优惠。同一客户活动期内限享受1笔优惠,优惠部分金额25元,需满足原始支付订单(已扣减商户优惠、支付宝账户内红包及集分宝后)超过50元(含)方可享受。
  • 3、 活动所指同一客户指包括但不限于以同一信用卡号、同一支付宝账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一手机设备等区分的客户。享受优惠付款后发生退款,优惠金额不退还,且活动期内不可再享受优惠。若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客户未向本行主张本活动优惠,视为放弃优惠。
  • 4、 活动期间,客户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本行有权取消中奖资格或从其本行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等值的积分或金额:
    • (1) 欺诈、逾期、(疑似)套现;
    • (2)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停卡、冻结、止付、销卡(户);
    • (3) 将用于取得中奖资格的相关消费商品退货,为取得本活动奖励恶意消费等。
  • 5、 活动细则请以上海农商银行网站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或咨询本行24小时客服热线021-962999或4006962999。
  • 6、 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客户使用优惠流程

  • 1、 在活动所列商户内,打开支付宝钱包手机客户端,选择钱包首页“付款”选项。
  • 2、 在付款页面右下方点击“…”标示,将本行信用卡设置成为默认付款方式(即首选付款方式)。
  • 3、 返回付款界面,待商户收银员使用扫码枪扫码后,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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