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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务 > 投资理财 > 国债 > 储蓄国债(电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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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电子式)

  一、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定义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特点

  1、国家信用,安全性强;

  2、面向个人,不可流通;

  3、购买方便,轻松快捷;

  4、利息免税,收益稳定;

  5、无纸化(电子方式记录债权);

  6、付息方式多样。

  三、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及政策的了解渠道

  1、阅读银行网点公告,咨询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或者拨打银行客服中心电话:021-962999;

  2、登陆财政部网站阅读发行公告(财政部网站地址:http://www.mof.gov.cn)

  四、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流程

  1、开立个人国债账户

  (1)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活期一本通存折至我行开办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网点;如委托代理人开户,则需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

  (2) 至柜台填写申请表

  (3) 银行网点审核通过

  (4) 领取个人国债托管账户本

  提示:

  (1)由于开户所使用的活期一本通存折要作为个人国债账户的资金结算账户长期使用,因此建议投资者尽量选择自己经常往来的存款银行作为债权托管银行;

  (2)业务办理成功后,我行将为投资者提供“国债托管账户本”,“国债托管账户本”为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发行认购

  (1) 确保资金结算账户中认购资金充足

  (2)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债托管账户本至银行网点;如委托代理人认购,则需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

  (3) 至柜台填写认购申请

  (4) 取得认购确认书

  提示:

  (1)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金额应为100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2)各期国债均设有统一的认购上限;

  (3)认购确认书并非债权凭证,丢失虽不影响投资者对债券的所有权,但确认书中为投资者私密信息件,建议您妥善保管。

  3、债权查询

  债权查询包括以下三种渠道:

  (1)持“国债托管账户本”到开办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网点柜台补登折;

  (2)拨打客服中心:021-962999;

  (3)拨打中央国债公司的服务电话:400-666-5000,400-86-24365(只能查询截止上一日的债券余额)。

  4、提前兑取

  (1) 确认需要提前兑取的债券处于可以提前兑取的期间内

  (2)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债托管账户本至银行网点;如委托代理人提前兑取,则需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

  (3) 至柜台填写提兑申请

  (4) 银行核实无误后将提前兑取的资金支付到资金结算账户

  (5) 取得提前兑取确认书

  提示:提前兑取确认书上有详细的利率等信息。

  5、还本付息

  在规定的付息、兑付日,您的应得利息或者本息资金将被自动计入您的资金结算账户中,无需至银行网点办理任何手续。

  五、对于违规情况的监督与举报

  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电话请致电咨询省级财政厅(局)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者参见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